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公務員招考已經進入公示和備案階段,經過面試、考察和體檢,現(xiàn)有部分職位出現(xiàn)空缺,另有部分招錄機關由于機構調整,新增加了一些編制,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劑條件 參加201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且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可以參加調劑。調劑時,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的職位之間進行; 2、參加調劑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 3、申請調劑的考生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4、申請調劑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5、已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二、調劑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考生從即日起,可以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cs.gov.cn),查詢調劑職位、調劑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 (二)網上遞交調劑申請, (三)調劑職位的資格審查, 三、查詢調劑結果 調劑結束后,將形成進入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的人選名單,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和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統(tǒng)一公布。 四、有關事項 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公務員招考中,報考涉密職位、非網上報名的考生,如果符合調劑條件,可以參加調劑。調劑時,考生請與擬參加調劑的部門聯(lián)系,在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公務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備注:關于調劑條件第一條中“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的解釋。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公務員招考中,考試類別分為兩類,分別是“省級(含副省級)以上綜合管理類”和“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它們的考試內容不同。調劑只能在考試內容相同的職位之間進行。比如,報考中央機關職位的考生,成績高于合格分數(shù)線,則可以參加中央機關職位或省級直屬機構職位的調劑,但不能參加市(地)級和縣級職位的調劑。 |